委托理人單夫純,山東三禾律師事務所律師。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的規(guī)定,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被告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臨沂市分公司應當在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內賠償原告車輛損失2000元。其余損失因被告韓龍負此起事故的主要責任,由被告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臨沂市分公司在商業(yè)三者險責任限額內賠償70%即2485元。
孫漢明與張印生、馬秀華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委托理人:單夫純,山東三禾律師事務所律師。
本院認為,臨沂市公安局交通jc支隊羅莊大隊作出的事故認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準確、程序合法,本院予以采納。被告馬秀華作為冀E×××××號/冀E×××××掛號車的實際車主,應對其雇傭的駕駛員被告張印生肇事給原告造成的損失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被告張印生在此次事故中負次要責任,無重大過失,依法不承擔賠償責任;被告威縣九龍物流有限公司作為事故車輛的掛靠單位,依法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等費用。
公訴臨沂市蘭山區(qū)人民檢察院。
被告人季某,男,1988年10月16日出生于山東省費縣新莊鎮(zhèn)軸溝村,漢族,初中文化,打工人員。因涉嫌交通肇事于2013年10月23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4日被宣布逮捕?,F(xiàn)押臨沂市看守所。
辯護人單夫純,山東三禾律師事務所律師。,經(jīng)協(xié)商,被告人季某之妻宋某與被害人范某的親屬達成調解協(xié)議,由被告人季某之妻宋某被告人季某賠償被害人范某的親屬死亡賠償金、醫(yī)療費、護理費、喪葬費等費用共計12.5萬元,被害方要求對被告人季某從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