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落戶在集體戶的,由集體所屬單位(bao括大型用工企事業(yè)單位和市、區(qū)縣人民所屬的人力資源中介機構)負責申報。申報由用人單位(集體戶所屬單位)通過網上注冊、登記信息、測評指導分值后,按預約的交件時間到市行政許可fu務中心、濱海新區(qū)行政fu務中心或在其他區(qū)縣設立的居持有人積分受理點申報。
社會保險積分按照繳費每滿一年,養(yǎng)老保險積4分,其他險種各積2分計算,可分險種單獨計分,五項保險每滿一年積12分。申請人積分時社會保險繳費不足整年的,積分可按險種分值計算到月后進行累加。
積分申請人在本市繳納五項社會保險滿六年的;積分申請人配偶在本市繳納五項社會保險滿一年的,可以按照積分指標及分值表規(guī)定的分值計算積分。
在天津辦理積分落戶大家都比較關心分數是怎么加的,有沒有附加分,下面天津新時尚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就給大家梳理一下附加分的加分原則。
附加分bao括納稅、婚姻狀況、獎項和榮譽稱號、工作年限、退役軍人等5項指標,主要目的是對在本市連續(xù)繳納個人所得稅或者獲得guo家級獎項和榮譽稱號,為天津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員,設置一定的附加分值。
負積分
5年內有行政記錄的,每條減30分;5年內有提供虛假信息申辦積分入戶記錄的(bao括虛假戶籍、學歷、專業(yè)、就業(yè)、住房、投資、證明等),每條減30分;5年內有刑事記錄的,每條減100分;有信用不良記錄的減30分。
積分落戶確切的表述應為“持居證人員積分入戶”, 是指通過科學 設置和確定積分指標體系,對居證持有人申請積分入戶的條件進行 指標量化,并對每項指標賦予一定分值,根據指標的總積分,排名確 定申請人入戶資格。
積分落戶于2014年初起試行,是我市現行戶籍政策的一種補充,與 我市現行的人才引進、畢業(yè)分配、招商引資、親屬投靠等落戶政策并行。 目前全國范圍來看,上海、天津、廣州、深圳、佛山、東莞、杭州、沈陽、青島等已經實施或正在試點積分落戶政策。北京積分落戶政策也將出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