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歐盟E/e-Mark機構代表處,專業(yè)提供E/e-Mark認證檢測.為你的所有汽車配件等產(chǎn)品出口歐盟提供qw,便捷,安全的檢測服務.
寧波歐標檢測公司是一家qw汽車、摩托車及相關零部件出口歐美認證的專業(yè)認證機構及檢測機構。為國內(nèi)外汽車零部件客戶提供E/e-mark認證,CCC認證,CCC強制檢驗報告,第三方檢測報告。
我們擁有一支強大專業(yè)的技術顧問隊伍,且得到相關qw認證公司強大的技術支持。目前已經(jīng)在全國各地輔導了眾多客戶的產(chǎn)品通過E4(荷蘭),E9(西班牙)認證,DOT等歐美認證及CCC認證,檢測報告。
各國的證書有相應的編號: E1—德國 E2—法國 E3—意大利 E4—荷蘭 E5—瑞典 E6—比利時 E7—匈牙利 E8—捷克 E9—西班牙 E10—南斯拉夫 E11—英國 E12—奧地利 E13—盧森堡 E14—瑞士 E16—挪威 E17—芬蘭 E18—丹麥 E19—羅馬尼亞 E20—波蘭 E21—葡萄牙 E22—俄羅斯 E23—希臘 E25—克羅地亞 E26—斯洛文尼亞 E27—斯洛伐克 E28—白俄羅斯 E29—愛沙尼亞 E31—波黑 E37—土耳其
2、 e 標志是歐盟委員會依據(jù)歐盟指令強制成員國使用的機動車整車,安全零部件及系統(tǒng)的認證標志。測試機構必須是歐盟成員國內(nèi)的技術服務機構,發(fā)證機構是歐盟成員國政府交通部門。獲得e標志認證的產(chǎn)品各歐盟成員國都將認可。
同E標志認證一樣,各成員國的證書有相應的編號: e1—德國 e2—法國 e3—意大利 e4—荷蘭 e5—瑞典 e6—比利時 e9—西班牙 e11—英國 e12—奧地利 e13—盧森堡 e17—芬蘭 e18—丹麥 e21—葡萄牙 e23—希臘 e24—愛爾蘭
二、E/e Mark認證適用產(chǎn)品
1、整車-即兩輪或三輪以上之電機動交通工具,如客車、貨車、摩托車、巴士及道路外之車輛;
2、汽機車零組件-車燈與燈泡、各種視鏡、輪胎、輪圈、剎車、喇叭、防盜設備、安全帶、汽車玻璃及排氣管等;
3、汽機車附屬配件-安全帽、兒童安全椅、車內(nèi)附屬電器產(chǎn)品等。
E- mark自 2002年10月起,規(guī)定所有車輛, 車輛零部件,以及用于車上的電子性產(chǎn)品必須強制執(zhí)行EMC測試。所有在歐銷售的電子零部件須統(tǒng)一符合EMC指95/54/EC,根據(jù)EMC指令89 /336/EEC進行的自我宣告將不再有效。而由歐盟授權車輛類產(chǎn)品的公告機構出具E/e Mark證書。也就是說,車輛類電子及電子零部件原先申請的CE(EMC)認證將從2002年10月起不再有效。必須重新申請歐洲國家交通部門出具的 E/eMark證書后方可在歐洲市場銷售。
三、E-mark與e-mark的區(qū)別
1、 起源不同。E-mark源于歐洲經(jīng)濟委員會(Economic Commission of Europe, 簡稱ECE)頒布的法規(guī)Regulation No. 0; 而e-mark源于歐盟指令72/245/EEC, 95/54/EC 和2004/104/EC(2004/104/EC是修改版本,{zx1}非技術修改版本為2009/19/EC);
2、 地域范圍及性質不同。E-mark 適用于全球范圍內(nèi),包括東歐、南歐等非歐盟國家(如俄羅斯),但E-mark 是非強制性的,成員國可拒絕接受;e-mark 適用范圍為歐盟成員國,目前(截至2011-5-4)有27個成員國,各歐盟成員國都要強制執(zhí)行指令要求,且只需在一個成員國申請了e-mark,其他各成員國都必須承認證書的有效性,即強制互認。
3、 標志不同。E-mark 使用圓形框大E標志,而e-mark使用長方形框小e標志;
4、 非干擾相關的售后市場零配件(non-immunity related after market component)可以不申請e-mark,而是根據(jù)EMC或R&TTE相關指令流程進行e-mark指令所規(guī)定的測試(測試主要包括 Broadbandemission寬帶輻射, narrowband emission窄帶輻射, transient immunity瞬態(tài)抗干擾, transientemission瞬態(tài)輻射),自我宣稱符合CE。從2008年7月11日開始,新的E-mark指令Regulation 10Revision 3(R10.03)可以開始使用,以上對于非干擾相關零部件和售后市場零配件的流程同樣適用于E-mar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