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量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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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總含醇量測定法(GT-5)測定。用于皂化的乙?;剂咳?g,計算中的當(dāng)量因子(e)取67.0g?;虬碐T-10-4中用非極性柱方法測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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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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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I 1.25mg/kg(CE)。
LD502000mg/kg(大鼠,經(jīng)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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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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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MA(mg/kg):軟飲料8.8;冷飲8.7;糖果17;焙烤食品33;布丁類22;膠姆糖720;酒類5.0。
適度為限(FDA§172.515,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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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劑{zd0}允許使用量{zd0}允許殘留量標(biāo)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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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劑中文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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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許使用該種添加劑的食品中文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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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劑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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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d0}允許使用量(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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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d0}允許殘留量(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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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桂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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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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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用香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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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配制香精的各香料成分不得超過在GB 2760中的{zd0}允許使用量和{zd0}允許殘留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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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xué)性質(zh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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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順式和反式兩種異構(gòu)體。反式呈無色或微黃色長型細小針狀結(jié)晶,有類似風(fēng)信子與膏香香氣,有甜味,熔點33℃(純品低于24℃),沸點258℃,閃點126℃,相對密度:(d35)1.0338;(d20)1.044,折射率(nD22)1.5819,市售商品,主要是指反式異構(gòu)體。順式者為無色液體,有高度折光性,沸點127℃(1333Pa),相對密度(d22)1.041,折射率(nD25)1.5710。置空氣中逐漸氧化成桂醛。溶于乙醇、丙二醇和大多數(shù)非揮發(fā)性油,難溶于水和石油醚,不溶于甘油和非揮發(fā)性油。
tr品以酯的形式存在于秘魯香脂、肉桂葉、風(fēng)信子油及蘇合香脂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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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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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2760—96規(guī)定為暫時允許使用的食用香料。主要用于杏、桃、樹莓、李等型香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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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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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泛用于配制花香型香精、化妝品香精和皂用香精,也用作定香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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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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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醇是我國《食品添加劑使用衛(wèi)生標(biāo)準》規(guī)定暫時允許使用的食品香料,主要用于配制草莓、檸檬、杏、桃等水果型食用香精和白蘭地酒用香精。在口香糖中使用量為720mg/kg;烘烤食品中33mg/kg;糖果中17mg/kg;軟飲料中8.8mg/kg;冷飲中8.7mg/kg;酒類5.0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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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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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料;定香劑;防腐劑;脫臭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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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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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溫和、持久而舒適的香氣,香味優(yōu)雅,且有定香力,應(yīng)用于化妝品、香精及香皂香精中。常與苯乙醛共用,是調(diào)制洋水仙香精、玫瑰香精等不可缺少的香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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