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來,“落雨大”,雖然沒有“水浸街”,可也夠“濕滯”。前晚,筆者從番禺廣場地鐵出來,正值傾盆大雨,苦候多時不見稍停,突然發(fā)現(xiàn)有人持地鐵標志的雨傘出來,才想起地鐵有免費雨傘提供,交了20元押金,順利拿到傘,出了站。
其實,相信有不少街坊和我一樣,無論是家里還是車上,
收購三折雨傘,庫存三折雨傘回收
都會存放備用雨傘,可偏偏就是“傘到用時方恨少”?,F(xiàn)在的報刊亭、便利店隨處都是,要是都能像地鐵公司一樣,開展雨傘租賃業(yè)務,而不是只賣不租,該有多好。付一定的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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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guī)定幾天內歸還,收取一定的租金,出租者可將雨傘反復出租,收取比賣傘更多的租金,顧客也不用次次都買,一舉兩得。
此外,顧客進便利店或報刊亭租傘,有時還會附帶消費,就手買瓶水、買盒煙、買本雜志之類的,對于店家來說,積少成多,這生意也“諗?shù)眠^”。相信只要方便顧客歸還,偶爾丟失小票也能還到傘,生意應該過得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