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蘭式水流指示器公稱通徑為DN15-DN6004、技術要求
1){zd0}工作壓力
水流指示器的{zd0}工作壓力視口徑而定分別為0.25/0.6/1.0/1.6/2.5/4.0MPa
2)延遲性能
具有延遲功能的水流指示器的延遲時間應可以調節(jié)。
水流指示器進行試驗所測得的延遲時間應在2s-90s范圍內。
3)工作循環(huán)
水流指示器進行試驗,經500周期動作,試驗中應動作靈敏、復位迅速。
4)耐腐蝕性能
水流指示器按標準規(guī)定進行腐蝕試驗,試驗后其任何部件不能出現影響性能的裂紋等腐蝕損壞。試驗后應經過6.8靈敏度試驗,試驗結果應符
合標準規(guī)定。
5)剛性非金屬材料
經空氣老化試驗后,試件不得出現彎曲、蠕變、裂紋或其他影響水流指示器功能的損壞。如果葉片采用聚乙烯材料,耐環(huán)境應力開裂能力,試
驗后葉片應無裂紋。
6)抗沖擊性能
經三次6.8J能量的沖擊后,不得有零件松動而妨礙水流指示器動作。
試驗后應檢查水流指示器的外殼,如果外殼出現斷裂而不影響水流指示器的動作,則為合格。如果外殼用于防塵或防潮,而外殼斷裂,水流指
示器則為不合格。
7)彈性非金屬密封墊抗水老化性能
彈性非金屬密封墊進行水老化試驗, O形圈除外。試驗后應檢查密封墊與夾具之間,不得出現松動、粘結及密封墊變脆、變軟現象。
8)靈敏度
水流指示器應按標準規(guī)定進行靈敏度試驗,試驗結果應滿足下列要求:
a 流量小于、等于15.0L/min時,水流指示器不應報警;
b 報替流量應該是在15.0L/min -37.5L/min間的任意值,到37 .5L/min時,必須報警;
c 報誓流量不應大于37.5L/min,
試驗壓力范圍在0.14MPa-1.2MPa間。
9)水力摩阻損失
試驗管路中在水流速為4.5m/s時條件下,水流指示器水力摩阻力產生的壓力損失不得超過0.02MPa。
10)耐水沖擊性能
按標準規(guī)定進行水沖擊試驗,受水沖擊后應復位迅速。且試驗后應進行靈敏度試驗,試驗結果應符合標準要求。
11)耐水壓性能
在2.4MPa水壓下,持續(xù)5min,不得有破裂及滲漏,不得出現{yj}變形或損壞現象。
12)過載能力
水流指示器按標準規(guī)定進行試驗時,其組件不得出現過熱燒毀、坑點或觸點粘合等現象。
13)耐電壓能力及絕緣電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