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袍是民國時期的婦女時裝,他的最早的雛形,可以追溯到明朝中期的明立領中衣褙子,后移植到滿族婦女的無領長袍上演變而來。由于滿族稱為“旗人”,故將其稱之為“旗袍”。
從順治、嘉慶年間屢次頒布的禁令中,滿族女子違禁仿效漢族婦女裝束的風氣之盛。至清后期,亦有漢族女子效仿滿族裝束的。滿漢婦女服飾風格的悄相交融,使雙方服飾的差別日益減小,遂成為旗袍流行全國的前奏。 從字義解,旗袍泛指旗人(無論男女)所穿的長袍,不過只有八旗婦女日常所穿的長袍才與后世的旗袍有著血緣關系,用作禮服的朝袍、蟒袍等習慣上己不歸為“旗袍”的范疇。在清代,婦女服飾可謂是漢滿并存。清初,滿族婦女以長袍為主,而漢人婦女仍以上衣下裙為時尚;清中
期,漢滿各有仿效;到了清代后期,滿族效仿漢族的風氣日盛,甚至出現(xiàn)了“大半旗裝改漢裝,宮袍截作短衣裳”的情況,而漢族仿效滿族服飾的風氣,也于此時在一些達官貴婦中流行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