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偉律師·全國免費熱線:400-686-3269東莞最zm的律師事務(wù)所 廣東南天星律師事務(wù)所,最zm的刑事案件專業(yè)團隊,打造{yl}的辦案效率,為您提供{zg}層次的法律服務(wù)!東莞最zm的資深律師熊偉,男,45歲,廣東中山大學(xué)刑法學(xué)碩士,東莞戶籍,從事法官和律師20余年,辦理案件1800余宗,30余宗死刑案件已被改成死緩、無期和有期的高{jd0}刑辯護律師。
熊偉律師最zm律師經(jīng)典案例剖析
胡某某上訴一案,無期徒刑改判為有期徒刑
案情簡介:2008年10月3日23時許,王某海(在逃)在東莞市常平鎮(zhèn)木榆工業(yè)區(qū)溜冰場附近因瑣事與老鄉(xiāng)肖某虎、被害人陳某(男,歿年17歲,河南省人)發(fā)生爭執(zhí)。次日零時許,王某海準備報復(fù)陳某等人,遂自行糾合多么貴州老鄉(xiāng),并通過陳某陽(在逃)等人糾集被告人胡某某、李某、李某舉及肖某學(xué)、肖某其(均在逃)等十幾人,攜帶菜刀、西瓜刀、bs等工具到上述溜冰場門口會合。后王某海等人看到陳某等人在旁邊的北環(huán)路113號西側(cè)路段附近的小巷,胡某某、李某、李某舉和王某海、陳某陽、肖某學(xué)等人沖上前圍打陳某,其中胡某某持西瓜刀砍中陳的右肩,李某拿小跌錘擊打陳的頭部,李某舉持bs刺中陳的左大腿,王某海等人亦持菜刀、bs等工具朝陳亂砍亂刺,致陳多處受傷倒地。胡某某等人遂逃離現(xiàn)場。陳某在送往醫(yī)院搶救途中死亡。經(jīng)法醫(yī)鑒定,被害人陳某符合被人用銳器刺傷右背部及砍傷全身多處致右肺中葉破裂引起失血性休克死亡。
一審情況: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情況:(2009)東中法刑一初字第237號判決書判決如下,被告人胡某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
二審情況:胡某某的家屬委托熊偉律師作為胡某某二審辯護人。熊偉律師做了大量的工作,會見上訴人胡某某、閱卷、積極的調(diào)查取證、撰寫辯護詞......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不開庭,書面審理本案,于2009年10月26日作出(2009)粵高法刑三終字第326號刑事判決書,判決如下:
一、維持廣東省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2009)東中法刑一初字第237號刑事附帶民事判決{dy}項中對被告人胡某某的定罪部分,以及第二、三項對被告人李某、李某舉的定罪量刑。
二、撤銷廣東省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2009)東中法刑一初字第237號刑事附帶民事判決{dy}項中對被告人胡某某的量刑部分。
三、上訴人胡某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quán)利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