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要求及后期管理:
·開曼群島離岸公司可選擇發(fā)行記名或不記名股票。
·開曼群島政府對其離岸公司的注冊資本并沒有限制,最少投資為1美元,但是一般做法是采用50,000美元作為最少的注冊資本注冊。資本可劃分為 50,000 股每股1美元。
·擬注冊的公司名稱不能與已注冊公司之名稱相同或太相似,除此以外,沒有特殊要求。
·用以表示有限責(zé)任之公司名稱結(jié)束語公司必須使用以 Limited、、Corporation、Incorporated、Society Anonym 或其縮寫作為結(jié)束語以表示有限責(zé)任公司。除非經(jīng)過特許,否則公司名稱不能出現(xiàn) BANK(銀行) 、TRUST(信托)、MUTUAL FUND(基金)INSURANCE(保險)、 Royal(皇家)、Imperial(皇帝)、Empire(帝國)、 Bank(銀行)、Insurance(保險)、 Building Society(建房互助協(xié)會)、或是REINSURANCE(再保險)等字眼。